连人社发〔2017〕330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稳定就业,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定于9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实名制精准服务,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2017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将所有未就业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对有培训需求的,组织技能培训、开展技能鉴定;对有见习需求的,推荐见习岗位、纳入就业准备;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强化政策援助。
五、活动内容
(一)迅速开展实名调查。根据省厅从教育部门获取并经公安部门核实比对的年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基础信息,各县(区)按全市统一任务部署和时间节点,按户籍所在地分解到所属县(区)和人社基层平台,重点抓好调查人员培训、信息核实、数据录入和动态跟踪等环节,组织开展实名登记调查工作。调查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真实准确了解每一个毕业生的就业状态和服务需求,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落”;调查后,及时将准确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进行动态跟踪维护,做到信息精准有效,确保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两个100%”。
(二)精准开展就业服务。对接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岗位推介、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立足各级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搭建精准招聘服务平台,完善日常招聘、专场招聘、网络招聘“三位一体”服务功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市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每周举办1场专场招聘,各县区在服务月期间开展专场招聘会不少于2场。开展技能就业行动,依托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开发适合毕业生的培训项目,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包、互联网+职业培训等新模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其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实施免费培训。
(三)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结合产业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岗前培训、定向招聘、委托培养、人事代理等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落实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增加适合未就业毕业生的优质就业岗位。依托于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的发展,支持毕业生通过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形态实现多元化就业。认真组织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范围,开发更多具备一定技术含量、适合毕业生特点的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拓展毕业生实习实践空间,增强岗位适应能力。
(四)重点抓好困难援助。把低收入农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和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及时帮助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建立专门台账,制定“一人一策”的就业援助计划,实施“一对一”的精准服务,逐人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求职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重点加大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或从事个体经营社保补贴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
(五)支持鼓励自主创业。落实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意见,从加大资金扶持、给予信贷支持、实施税收减免、推进载体建设、提升创业能力、优化创业服务等方面给予未就业毕业生更大力度扶持,并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各级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准备创业的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提升创业服务效能。评估认定一批高质量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和优秀创业项目,精心办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风采展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六)切实维护就业权益。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等欺诈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各类侵害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行为。切实规范企业招聘行为,严格纠正针对毕业生性别、民族、残疾等各类就业歧视现象。针对当前传销欺诈等违法行为高发、多发的情况,加大对网上招聘信息的监管力度,要求服务机构,凡发现招聘信息严重违规失信行为的,要依法严惩;配合工商、教育、公安部门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向未就业毕业生定人推送和深入解读法律法规信息,广泛整理发布典型案例和维权警示,增强毕业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服务月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细化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督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省厅将安排工作组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进展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9月24日前一并报送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联系人:高珺;联系电话:85685922;电子邮箱:465097336@qq.com。
附件:1.市人力资源市场、市人才市场就业服务月招聘 活动安排
2.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印发
附件1:
市人力资源市场、市人才市场就业服务月 招聘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活动内容 |
9.1 | 市人力资源市场 | “放飞梦想”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
9.8 | 市人力资源市场 | “放飞梦想”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
9.15 | 市人力资源市场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
9.16 | 市人才市场 | “凝心力 促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政策宣传招聘会 |
9.22 | 市人力资源市场 | “放飞梦想”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
9.23 | 市人才市场 | “英才汇聚”综合型人才招聘会 |
9.25 | 市人力资源市场 | “迎国庆 促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周 |
9.29 | 市人力资源市场 | “迎国庆 促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周 |
9.30 | 市人才市场 | “迎国庆 庆中秋”综合型人才招聘会 |
附件2:
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 |||
市 | |||
项目 | 数量 | ||
开展宣传 | 印发政策宣传品数 | ||
开展实名登记 | 登记人数(仅服务月期间) | ||
其中2017届毕业生人数 | |||
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 提供职业指导人次 | ||
发布岗位信息数 | |||
提供就业推荐人次 | |||
提供档案托管人数 | |||
组织专场招聘会 | 专场招聘会次数 | ||
提供岗位信息数 | |||
签订就业意向人数 | |||
组织就业见习 | 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 | ||
参加就业见习人数 | |||
组织职业培训 |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
参加创业培训人数 | |||
开展就业援助 | 开展就业援助对象人数 | ||
实现就业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