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聘公告
日期:2020-11-12 浏览 1503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聘公告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全额出资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32亿元,总资产495.86亿元,外部评级为AA+拥有全资子公司12家,控股子公司5家,参股公司4家,二级子公司17家。

新海连集团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发展战略,优化资产结构,在多个领域聚力发展,目前业务板块涵盖: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市政公用、实业投资、金融投资、商品贸易等多个领域。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发布11个职位共计11名工作人员其中集团本部工作人员3子公司工作人员8(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有从事招聘职位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无不良记录,政治审查、综合评价合格;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附件1中的职位要求。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新海连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01111日~11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资料打包,并以文件岗位+姓名形式命名,邮箱:jsxhljt @163.com

现场报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花果山大道与黄海大道交界处北200米新海连大厦813室。

报名咨询电话:0518-80328908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报名:《江苏新海连集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社保缴费明细、执业资格证或其它相关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

现场报名:《江苏新海连集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社保缴费明细、执业资格证或其它相关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相应环节的应聘资格。

2.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适岗评价

根据学历层次、相关职业资格、工作年限、相关工作经验等评价要素,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满分100分。

(二)笔试

1.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专业能力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5.根据适岗评价×10%+笔试×30%,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每个岗位不得超过5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聘请外部专家2人,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基本素质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适岗评价×10%+笔试×30%+面试×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合格,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六、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在202010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受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及新海连集团风险控制部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032896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新海连集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1.png

   2.《江苏新海连集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png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