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开发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
日期:2022-12-05 浏览 412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21〕42号)规定,下列人员被初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告知开发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开发区劳动就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518-85882177

点击下载附件查看:

就业困难人员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