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12月3日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东侧一楼大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安排:12月3日上午9:00-11:00。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表,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户口本(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户籍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
(5)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按招聘公告申请笔试成绩加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1)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
3.应聘人员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现场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程佩戴口罩,“苏康码”需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否则不得进入复审现场。
5.复审通过人员请认真阅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查阅),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